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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鹿城发布新一期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

温州商报 2022-05-09

12月30日,鹿城区教育局发布2020年12月中小学预警信息与相关说明。温州市第二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温州市南浦小学当前达到招生红色预警,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时,将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执行入学分流。


据鹿城区教育局有关人员介绍,鹿城区从2019年1月起建立学校生源动态监测机制与招生预警发布机制,原则上于上一年12月底前和招生当年3月底发布。经对区域内相关学校招生历史数量与实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他们发布了2020年12月预警信息与相关说明。当前达到招生红色预警(施教区入学生源数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规模的100%)的学校有:温州市第二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温州市南浦小学。这些学校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时,将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执行入学分流。


原已发布的《鹿城区部分小学2019-2021年招生预警公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2019-2021年秋季入学预警公告》继续执行。根据这两个政策,2019年3月31日以前取得上述学校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全额保障入学;如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面向2019年3月31日之后购置房产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按一定顺序接收入学;其余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其他入学条件不变。


鹿城区教育局提醒,招生预警信息如有增加或调整的,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已发布预警但未解除或变更的学校,原预警信息持续有效,因此2019年3月31日以后购买的以上学校房产在学校预警未取消前,在入学时均实施超额分流的招生办法。招生预警信息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此次预警仅供家长参考,不作为购置房产和迁移户口的依据。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规定,我区从2019年1月起建立学校生源动态监测机制与招生预警发布机制,原则上于上一年12月底前和招生当年3月底发布。

现对区域内相关学校招生历史数量与实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发布2020年12月预警信息与相关说明:

一、当前招生预警信息

当前达到招生红色预警(施教区入学生源数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规模的100%)的学校有:温州市第二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温州市南浦小学。


达到红色预警线的学校,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时,将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执行入学分流。


二、原预警信息继续执行

《鹿城区部分小学2019-2021年招生预警公告》(点击查看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2019-2021年秋季入学预警公告点击查看继续执行。



三、新预警信息适时发布

招生预警信息如有增加或调整的,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已发布预警但未解除或变更的学校,原预警信息持续有效。



温馨提示:招生预警信息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本次预警仅供家长参考,不作为购置房产和迁移户口的依据。

咨询电话:88262815(工作日8:30-12:00;2:00-5:30)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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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温州商报全媒体 记者 | 曾云毕

编辑 | 灵芝   审读 | 林丰

责编 | 世潮   监制 | 梅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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